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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
镇江市银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公示

日期:22-07-29 浏览量:31571

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要求,现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公布如下:

(1)会长单位:10万元/年;
(2)副会长单位:9万元/年;
(3)普通会员单位(理事单位、除理事单位以外的其他股份制银行、城商行、辖内法人农商行、外资银行):8万元/年;
(4)普通会员单位(异地农商行分支机构、村镇银行):2万元/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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